胡某傑曾犯組織領導黑社會罪、抽逃資金罪,和韓某來同在河南省第一監獄服刑,2012年出獄。2014年12月,他入股河南金玉來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胡某傑的舉報引起重視。2016年9月,在胡某傑的帶領下,河南省第一監獄相關負責人帶著多名監獄幹警,到中牟縣某小區將韓某來抓獲。

書面答復稱,韓某來原刑期至2016年5月10日止,被批準保外就醫的期限至2015年8月11日止,當日脫逃,脫逃時剩餘刑期9個月。經省第一監獄提請建議,開封市中級法院於2017年1月19日依法作出裁定,對其脫逃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刑期為未執行完畢的剩餘刑期,即自被抓獲的2016年9月3日起至2017年6月2日止(編者註:目前,韓某來已刑滿出獄)。

偽造的假病歷

胡某傑還提供瞭病案號同樣為 0000332047 的嶽某某的河南省腫瘤醫院住院病案首頁材料。對比韓某來的住院病案首頁材料,除個人信息、主要診斷、住院日期不一樣外,病案號、實際住院天數,主任醫師、責任護士都一樣。

河南省第一監獄。 澎湃新聞記者李延兵


原標題:河南省一監回應 罪犯假病保並脫逃 :脫逃屬實,假病保不實

2016年7月,胡某傑開始向河南省檢察院、河南省監獄管理局等部門舉報韓某來。胡某傑告訴澎湃新聞,韓某來在被他舉報一年前,便與監獄、司法部門失聯脫逃,是因2015年8月被他人舉報虛假病保,擔心被收監。

胡某傑

書面答復稱,因一名河南省第一監獄刑釋人員(編者註:指胡某傑)拉起橫幅,到省監獄局、省第一監獄、開封市檢察院、省檢察院舉報,聲稱韓某來向監獄幹警行賄20萬、病情造假保外就醫。開封市檢察院指令開封市鼓樓區檢察院對舉報事項進行立案調查,省監獄局指令省第一監獄局全力配合調查,省監察院刑事執行檢查局對該案進行督辦。

就此,澎湃新聞到河南省腫瘤醫院病案室查詢,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病案號是唯一的,沒有查詢到韓某來在該院的住院紀錄,嶽某某的材料是真的。

該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曾建議對韓某來做一次醫學鑒定,但鑒定費用需要舉報人胡某傑出,但胡某傑經濟比較拮據,不願意出。(記者 段彥超 實習生 方豪傑)

對韓某來偽造的河南省腫瘤醫院住院病歷,河南省監獄管理局書面答復稱,該病歷是監獄幹警對其進行(續保)實地考察時,韓某來向考察幹警提交的,河南省腫瘤醫院非省政府指定醫院,證據來源不合法,屬於無效證據,監獄和省監獄局都未予采信,與其能否辦理續保無關。

上月29日,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處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證實,確是胡某傑查到韓某來的住處,提供線索並協助監獄幹警將韓某來抓獲。

這三份材料意味,韓某來首次病保3個月後,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在河南省腫瘤醫院住院治療,醫生主要診斷系 聽神經瘤 ,現病史:患者有明顯聽力下降,小腦腫瘤壓迫聽力神經

今年3月29日,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台中西屯區月子中心推薦台中中區月子中心評價刑罰執行處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韓某來造的假住院病歷,確實是韓某來檔案裡的。

就韓某來的病保情況,河南省監獄管理局書面答復稱,辦理罪犯保外就醫,應當由監獄委托省政府指定醫院對罪犯進行病情診斷並出具證明文件。因此,對於由罪犯本人或其傢屬提供的、非監獄組織委托的、非省政府指定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文件,不能作為辦理保外就醫的證據材料。

澎湃新聞查詢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2年印發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規定,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機構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助。 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人員還應當每個月向司法所報告本人身體情況,每三個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復查情況。

監獄管理局:偽造的住院病歷非有效證據

這些都是他和我合夥做生意時,告訴我的。 胡某傑說。

書面答復稱,鼓樓區檢察院將韓某來押解至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對其病情進行再次檢查,檢查過程全過程進行瞭錄音錄像,並將檢查結果與先前開封市第一人民醫院、河南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鑒定意見進行瞭比對。鼓樓區檢察院還就舉報的幹警受賄和省腫瘤醫院病歷進行瞭調查核實。調查結論是:韓某來保外就醫所患疾病屬實,不存在造假;幹警受賄查無實據;韓某來本人提供的省腫瘤醫院病歷系偽造,虛構其保外就醫後曾在省腫瘤醫院住院治療的事實,但該偽造病歷與其能否辦理保外就醫無關。鼓樓區檢察院將調查結果向舉報人進行瞭反饋,並送達瞭不予立案通知。

胡某傑提供的多份經營協議顯示,韓某來病保以及脫逃期間,和胡某傑等人合夥承接多個項目工程。

河南省監獄管理局。

就韓某來病保脫逃,河南省監獄管理局書面答復澎湃新聞稱,韓某來被批準保外就醫的期限至2015年8月11日止,保外期滿當日河南省第一監獄組織對其實施收監時,發現韓某來已脫離監管、下落不明,立即向省監獄局匯報並向居住地公安機關通報情況。監獄多次組織對該犯實施抓捕均未果。2016年9月3日,根據舉報線索,省第一監獄組織幹警在居住地縣城一小區將其抓獲。

胡某傑舉報稱,韓某來虛假病保,為避免被收監,還偽造住院病歷。

胡某傑提供瞭韓某來檔案裡的三份材料:河南省腫瘤醫院住院病案首頁、河南省腫瘤醫院入院紀錄、河南省腫瘤醫院住院證,病案號為:0000332047。

病保罪犯脫逃一年被抓獲

河南省一監回應“罪犯假病保並脫逃”:脫逃屬實 假病保不實

2013年8月12日,韓某來被批準保外就醫一年,2014年8月12日續保一年台中中區月子中心推薦

針對 河南省第一監獄罪犯韓某來被前獄友胡某傑實名舉報虛假病保並脫逃 一事,河南省監獄管理局近日書面答復澎湃新聞稱,經調查,韓某來保外就醫所患疾病屬實,不存在造假,其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逃,脫逃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原標題:河南省一監回應 罪犯假病保並脫逃 :脫逃屬實,假病保不實針對 河南省第一監獄罪犯韓某來被前獄友胡某傑實名舉報虛假病保並脫逃 一事,河南省監獄管理

書面答復稱,韓某來於2013年8月12日被保外就醫一年、於2014年8月4日被繼續保外就醫一年,分別依據的是開封市第一人民醫院和河南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出具的病情鑒定,兩所醫院都是省政台中北區月子中心評價府指定醫院,且都是由監獄委托並由監獄幹警親自帶隊組織進行的,證據來源合法有效。至於河南省腫瘤醫院住院治療病歷,是在監獄幹警對其進行(續保前)實地考察時,韓某來向考察幹警提交的,河南省腫瘤醫院非省政府指定醫院,證據來源不合法,屬於無效證據,監獄和省監獄局都未予采信。該病歷與開封市第一人民醫院和河南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鑒定意見無關,與能否辦理其繼續保外就醫無關。

書面答復台中東區月子中心評價表示,河南省第一監獄和省監獄管理局沒有必要、也沒有義務核實已經被認定為不予采信、無效證據的該份病歷的真偽。

前述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處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病保是罪犯的權利,病保後是否住院治療,取決於本人;韓某來偽造假住院病歷,應該是怕自己沒有住院治療,被監獄收監。

此前(2016年9月),根據胡某傑提供的線索,監獄幹警將脫逃一年的韓某來抓獲。2017年6月2日,韓某來刑滿出獄。

檢察機關:韓某來同一部位多年前確曾患病

2017年,鼓樓區檢察院工作人員翻閱韓某來的檔案後告訴澎湃新聞,河南省第一監獄2013年7月22日暫予監外執行建議書顯示,由於韓某來被鑒定為患有腦膜瘤、橋小腦角占位,建議監外執行。

鄭州人胡某傑向澎湃新聞舉報稱,其前獄友韓某來通過行賄虛假病保。其坦言,舉報系因合夥做生意產生矛盾。

河南省監獄管理局書面答復澎湃新聞稱,韓某來保外就醫和續保,均是按照當時執行的《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司發[1990]247號)辦理的。具體流程是:罪犯所在監區申請,經初審後監獄委托省政府指定醫院對罪犯病情進行鑒定,醫院出具《刑事訴訟醫學鑒定書》,聯系罪犯親屬確定保證人並簽署保證書,監獄研究審核後報省監獄管理局批準,省局審核研究後批準並確定保外就醫期限,監獄將罪犯移交至居住地並與執行機關司法局辦理移交手續,在保外就醫期滿前,監獄派幹警到居住地對罪犯進行實地考察罪犯在保外期間的表現,並對病情進行復查鑒定,經鑒定病情尚未好轉的,監獄提出意見報省局批準繼續保外就醫,省局審核研究後批準並確定繼續保外就醫期限。

韓某來是鄭州市中牟縣人,2002年8月27日被鄭州市中級法院以搶劫、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後被分到位於開封市的河南省第一監獄服刑。其間,他先後獲5次減刑,共計5年,刑期變為2001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0日。

據公開報道,截至2016年6月,河南省第一監獄已實現連續31年無服刑人員脫逃、無重大事故發生的監管安全目標,繼續保持全省監獄監管安全周期的最好成績和全國同類監獄監管安全領先位置。

對此書面答復,4月3日,鼓樓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調查過程確如書面答復所介紹,檢察機關詳細調查,調取瞭相關人的銀行流水等,但未查到證據,後做出不予立案通知,不過,他們沒有作出 韓某來保外就醫所患疾病屬實,不存在造假 這一點的書面材料。

該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查時,他們帶韓某來到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做的,隻是一個檢查,兩名主任醫師根據新拍的片,結合韓某來病保和續保時兩傢醫院出具的《刑事訴訟醫學鑒定書》等手續和資料,表示韓某來那個部位幾年前確實患過病,目前病況有好轉,但幾年前到底是何種病,是否達到病保程度,沒有醫院敢下定論;雖然如此,後來省檢察院領導還專門帶法醫對檢查結果進行分析,認為結論還是客觀的。

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2014年3月13日,河南金玉來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成立,韓某來為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胡某傑系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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